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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管執(zhí)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企業(yè)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
繼去年首次公布安全生產“黑名單”后,河北省安委會日前再公布16家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企業(yè)。按照相關規(guī)定,河北省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不積極整改、不接受行政處罰、逾期不繳納罰款或不足額繳納罰款的,列入安全生產管理“黑名單”,半年公布一次。
什么原因導致企業(yè)上“黑名單”?這些企業(yè)將受到怎樣的懲處?這些懲處能否落到實處?
啥樣企業(yè)列入“黑名單”?
每一個“黑名單”的背后是一起事故。
2014年9月1日,滄州市博信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污水泵站作業(yè)時,一施工人員進入泵站井室后中毒窒息。在沒有防護措施下,工友盲目施救,致使3人中毒死亡。
10個月過去了,該公司并沒有繳納罰款。7月初,河北省安委會在先后下發(fā)兩次提示函無效的情況下,將企業(yè)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
河北省安監(jiān)局事故調查處處長楊建普說,去年全省有47家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逾期不繳納罰款或不足額繳納罰款、不按期整改隱患。截至今年6月底,47家事故責任單位中,31家企業(yè)整改落實到位,16家未整改到位。
廊坊市鋼材交易市場有限公司“3·2”煤氣中毒事故,10萬元罰款未繳納;高陽縣雙潤紡織有限公司“10·20”機械傷害事故,220萬元罰款未繳納……記者發(fā)現,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yè)并不重視隱患整改,沒有繳納罰款。根據事故屬地管轄、屬地處理原則,省安委會將逾期不整改的16家企業(yè)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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