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如此類隱性植入的廣告并不少見。還有藝人巧妙地利用微博慣用的自拍,在自拍背景里某個位置擺上產品,既可以恰到好處地表現產品,又不用顯山露水。這種巧妙的方式往往能引起粉絲的好奇,又不易招來罵聲,而除了直接參與操作的營銷公關公司,也沒法認定這種隱性的微博廣告屬性。
除了以上幾種“微推銷”,藝人“大V”們還有一類更為簡單的微博推銷方式,即直接轉發(fā)。直接轉發(fā)品牌官微的內容,或對圈內“好友”已發(fā)出的某類營銷內容直接轉發(fā),如在微博上大紅的某W品牌護膚品,經常見到成群主持人和藝人互相轉發(fā)對方的信息,“原來大家都在用”、“我也再去買兩瓶”等等,類似這種簡短的跟隨式轉發(fā)信息,實質也是商家用錢買的推廣。負責執(zhí)行的公關公司表示,這類營銷就是讓藝人“隨手一發(fā),輕松進錢”。
微博推廣不簽代言約
記者接觸的多位明星經紀人及公關公司人員均表示,目前圈內并未將微博營銷這一新形式認定為“明星代言”。因為它尚不屬于代言的經紀范疇,且也無需簽訂正規(guī)經紀協(xié)議,藝人和產品之間的關系也不具有排他性(即傳統(tǒng)代言中,一位藝人不能代言同類的其他品牌)。
據一位專門負責微博營銷的職員介紹,他們在操作微博營銷時十分便捷,若需邀請“大V”藝人號參與推廣,一般只需先和經紀公司取得聯(lián)系,發(fā)給對方微博營銷的文案,或是相關隱性植入的操作要求。當藝人發(fā)出這條微博后,便能收到談好的推廣價格,這其中,由于涉及錢數少、操作簡易,基本不簽訂協(xié)議;而對于藝人外的其他類型“大V”號,現在都通過“微信易”這一交易平臺,直接進行買賣雙方的營銷交易。
據了解,目前一條微博營銷的價碼基本在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之間,甚至還有更小牌的藝人,幾箱產品也可置換他們的一條營銷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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