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48歲的張志強,山東滕州人,租住在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qū)一小區(qū)。
張志強沒有上過學,10歲前父母去世,10歲左右自己患腦膜炎,后流浪生活,15歲到河南打工,開三輪車,倒賣工藝品。30歲后,張志強來到徐州,一直以開小商店為生,后來當?shù)夭疬w,小商店也沒有了,他就在銅山區(qū)一小區(qū)租房子住下,偶爾會到勞務市場去找點零工。
沒有固定收入,維持生計困難,張志強開始偷竊。他選擇的作案地點多是教職工小區(qū)。2015年10月至案發(fā)2016年3月間,作案16起,有9起是在銅山中學教師宿舍、銅山區(qū)牛山公寓、泉山區(qū)師大二部東院等處作案。
對盜竊的物品,張志強沒有選擇性,基本上是“隨機偷”,遇到什么偷什么。2016年3月13日晚上,張志強竄至銅山區(qū)學苑路銅山中學教師宿舍某地下室,將地下室里的一箱牛奶、一箱八寶粥、四桶食用油、一套炒鍋等物盜走。
2016年3月14日晚,張志強又至銅山區(qū)學苑路銅山中學教師宿舍某地下室,將洋河夢之藍M6、洋河夢之藍5A級、洋河天之藍、枝江酒、洋府酒、劉伶醉酒、迎駕貢酒、黃豆等物盜走。
不過,在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發(fā)現(xiàn)張志強是個“愛花之人”,偷了好多盆景。
2016年2月的一天,張志強至泉山美墅,將歷女士的一盆榆樹根盜走;3月初,張志強在牛山公寓北區(qū),將于先生的一盆紫薇盆景(價值人民幣1200元)和一盆海棠盆景(價值人民幣300元)盜走;之后的一天下午,張志強又至牛山公寓北區(qū),將張女士的一棵石榴樹(價值人民幣1500元)盜走……
張志強供述,偷花時,多是在家喝過酒后,騎著他的電動車出去溜達后作案的。“我從小就酷愛盆景、假山。因為天涼,養(yǎng)花的人一般會把花放在地下室,我就想著去地下室偷花。”
偷到的花,張志強會栽在自己家里,倍加愛護。分叉的樹枝,他會給剪剪;有的花盆壞了,他還會換個新的。2016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晚上,在一處小區(qū)里,張志強偷了一棵榆樹根,當時是種在一個紅色花缸里的,得手后他發(fā)覺花缸有點爛了,到了家之后他就給換了新盆。
經查明,2015年至2016年3月,張志強先后至徐州市銅山區(qū)、泉山區(qū)等地,盜竊作案16起,竊得白酒、切割機、盆景等物品合計價值人民幣2.2萬余元。
張志強涉案的盆景認定的有12個,其中海棠盆景5盆,小葉榆盆景3盆,價值均在千元左右。案發(fā)后,贓物均已返還被害人。
因涉嫌盜竊罪,2016年3 月26日,張志強被銅山區(qū)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7日經銅山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7月19日,銅山區(qū)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隗巍 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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