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11時許,民警在遂寧大街上撿到一名4歲走失男童,隨即發(fā)了條微博尋人消息。恰巧,一名正休假的民警逛商場時,看到被轉發(fā)數千次的尋人消息后,在商場內找到了男童的母親,讓其將男童接回家。
據船山區(qū)公安分局鎮(zhèn)江寺派出所民警介紹,當時這名男童在大東街口電信大樓的門前徘徊,到處喊“媽媽”。民警抱著孩子在附近找了許久都無果,只能將孩子帶回派出所,等男童父母報警尋子。男童只知道自己姓陳,今年4歲,不曉得自己父母的姓名。
隨后,遂寧市公安局微博發(fā)了條尋人信息,希望男童家屬看到后盡快到派出所來接人。該條信息很快被轉發(fā)數千次,刷爆微信朋友圈,且被安居區(qū)的民警稅敏看到。當時,稅敏正在休假,陪朋友逛商場。他說,因安居區(qū)的派出所所長吳洋微信轉發(fā)了該條消息,他也迅速轉發(fā)了,并仔細記住了孩子外貌特征。
此時,遂州商場內廣播開始播放廣播尋人通知,是男童父母急著找到兒子要求商場發(fā)的通知。稅敏立即找到男童的媽媽,詳細核實其身份,通過手機照片辨認后,確認4歲走失男童是她兒子。當日下午12時許,男童媽媽到派出所將兒子接回家。
派出所民警提醒,因低齡兒童智力低,無法記住家庭地址或電話號碼等復雜的信息,但家人應讓孩子記住父母姓名,以及職業(yè)等有效信息,這樣孩子走失后,警方能盡快聯(lián)系到其家屬。(蔣洲 記者 趙權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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