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接一個!黃之鋒、周庭、陳浩天等人紛紛落網(wǎng)。
這幾人年齡都不大,但壞事沒少做,手段狠,蹦得歡,亂港、禍港、賣港,不遺余力。
多行不義,難逃法律制裁。以黃之鋒為例,此人在非法“占中”時就扮演不光彩角色,無論宣揚(yáng)“港獨”還是鼓吹暴力,無論抹黑港警還是赤膊上陣參與暴力……哪一項不涉嫌違法犯罪?如今被捕,實屬活該!
危害國家主權(quán)安全、公然挑戰(zhàn)“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違法犯罪活動,都會被追究法律責(zé)任。策劃煽動、組織指揮激進(jìn)暴動活動的亂港頭目罪行昭昭,必然受到法律追究。對他們依法處理,嚴(yán)懲不貸,符合香港社會公共利益,一個都難逃刑事責(zé)任。
黃、陳等人被捕警示受反中亂港分子蒙蔽的年輕人,不要去以身試法,不要被他們顛倒是非的謬論所蠱惑,不要濫用自己的自由權(quán)利。
事實一再證明,暴力升級,“顏色革命”,死路一條。黃之鋒等人的下場就是亂港分子的下場。
真心愛護(hù)香港的年輕人,應(yīng)當(dāng)擦亮眼睛,回歸理性和法治。亂港分子,莫再誤判形勢!再興風(fēng)作浪,還能有幾天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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