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林其玲)昨天,富士康公司對外發(fā)表聲明稱,此前媒體披露“富士康煙臺園區(qū)大規(guī)模聘學生軍”,“經(jīng)調查確認媒體報道內容基本屬實!备皇靠当硎,目前已將學生送回學校,并將解聘富士康相關失職員工。
煙臺高職院校學生遭強迫實習
所謂“學生工”,是指以“工讀結合”的名義被用人單位雇用的在校學生,法律上稱之為“實習生”,但并不享有勞動法賦予的保障。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于國強律師表示,我國勞動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有規(guī)定,禁止企業(yè)雇未成年人,否則應承擔相應行政懲罰。
“中國勞工觀察”組織在10月15日發(fā)布的一份報告中稱,在學校送去和煙臺工廠聘用的實習生中,有“一小部分”的年齡在14歲到16歲之間。此前,該組織曾多次披露富士康負面消息,包括近期富士康太原工廠群毆事件。
據(jù)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從9月開始,煙臺市政府要求各高職高專院校派學生去富士康實習。部分院校的學生是從初中畢業(yè)就直接讀高職,一些人還沒滿16歲。
據(jù)報道,這些學生要在富士康實習一到三個月,和富士康的普工一樣,需要做流水線和物流方面的工作。由于要趕訂單,加班成為常態(tài)。除了加班,學生們還要3個星期一輪,值夜班。夜班時間是晚上8點到第二天早上5點,因為需要早到點名和加班,夜班經(jīng)常一上就是12個小時。
該報道采訪的山東商務職業(yè)學院一位系主任透露,所有煙臺市高職高專院校都被市里下了“死任務”,“推不掉”,煙臺教育局還專門派了一位科長到富士康廠區(qū)。學生去富士康實習算“社會實踐環(huán)節(jié)”,學校為此已專門停掉了部分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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