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河北省消費者協(xié)會于今年6月至10月對市場銷售的部分手機電池進行了比較試驗,以便引導消費者科學選購手機電池。
本次試驗共對10個品牌的11種型號手機電池進行了測試,其中:5種是原裝手機電池,6種是配套手機電池。委托北京市電子產(chǎn)品質(zhì)量檢測中心,依據(jù)GB/T18287-2013《移動電話用鋰離子蓄電池及蓄電池組總規(guī)范》進行檢測,檢驗項目為標志、0.2ItA放電、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共五項。本次共比較了11組手機電池商品,符合國家標準7組,不符合國家標準4組。5種原裝電池及2組配套電池所測項目符合國家標準,其他4組不符合標準項目,但也均為0.2ItA放電。
據(jù)省消協(xié)相關負責人介紹,此項試驗是以放電時間來考核電池的標稱容量是否與電池的實際容量相符,這個參數(shù)是考核電池質(zhì)量好壞的一個主要指標,國家標準要求0.2ItA放電性能的放電時間應大于5小時。本次檢測的11組手機電池,7組放電時間大于5小時;另外4組不符合標準,放電時間在0.97h至3.36h之間,未達到標準要求,分別是:商標為荷塘月色的CPLD-19(3.7V、3000mAh)型號電池、商標為盛世和的 SSHHBC476387RBC(3.7V、3400mAh)型號電池、商標為運達通的YDT-G7508Q(3.7V、3850mAh)型號標準電池、商標為天龍大道TLDD的TL-3008A-LWL38898A(3.7V、2130mAh)型號電池,特別是深圳市運達通科技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運達通牌YDT-G7508Q(3.7V、3850mAh)型號標準電池0.2ItA放電僅為0.97h,標稱容量3850mAh,實測容量為745.8mAh,實際放電容量僅為標稱容量的19.4%,距離國家標準相差較大。
根據(jù)標準要求,鋰電池的安全性能須進行短路保護性能、過充電性能和過放電性能三項試驗,試驗后電池應不爆炸、起火、破裂或漏液,并能正常充放電。經(jīng)檢測所有受檢手機電池安全性能均符合國家標準。
省消協(xié)提示廣大消費者,從本次檢測結果看,原裝電池商品質(zhì)量要大大好于配套電池,消費者在選購時不要光注重價格而忽視了產(chǎn)品質(zhì)量,同時呼吁企業(yè)應加強企業(yè)自律,生產(chǎn)符合國家標準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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