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鐵霸座女
警方能處罰她嗎?
剛剛,答案揭曉!
針對女子在高鐵上強占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事件,@衡陽鐵路公安處 發(fā)布最新通報:
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歲)乘坐G6078次列車強占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我處經(jīng)依法調(diào)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鐵路 表示,鐵路客運部門將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等八部門下發(fā)《關于在一定期限內(nèi)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規(guī)定,在鐵路征信體系中記錄9月19日G6078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內(nèi)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該旅客將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nèi)無法購買火車票。
早前報道
9月19日,網(wǎng)友爆料稱,當天 G6078 次高鐵列車上,出現(xiàn)一名“霸座女”,并附帶視頻。
該乘客由永州站上車,前往廣州南。她所坐的靠窗的座位不是她自己的,而是另一名女乘客的。原座位的女乘客將這一情況反映給了列車員。列車員和安全員一同前往勸導,最終沒能勸服女乘客讓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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