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 一名送外賣人員駕駛摩托車撞人后逃逸,兩天之后,民警在辦理其他案件途中,一眼就認出了逃逸人員,并巧妙將其抓獲。
8月4日,唐山交警二大隊接到報案,當日下午6時許,在衛(wèi)國路與國安街口南側,一名駕駛摩托車的送外賣人員將一騎電動車人員撞傷后逃逸,隨后電動車駕駛人報警。
電動車駕駛人稱,事發(fā)時,他正在衛(wèi)國路上正常行駛,突然,一名駕駛摩托車的男子在衛(wèi)國路西側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逆行而來,導致兩車相撞,電動車駕駛人摔倒受傷。事故發(fā)生后,摩托車駕駛人建議別報警,雙方私下解決。但事情還未解決,摩托車駕駛人就稱著急送外賣,駕駛摩托車一走了之。這期間,電動車駕駛人用手機拍攝了一張摩托車駕駛人的正臉照片。
民警拿到這張照片后,四下尋找這名肇事逃逸男子。事有湊巧,8月6日中午,二大隊民警駕駛警車出門辦案。當車輛行駛到學院路與北新道交叉口時,民警一眼瞧見一送外賣人員,該人正是兩日前撞傷人后逃逸的男子。當時,這名男子正駕駛摩托車沿學院路由北向南行駛。民警悄悄緊隨其后,等到抓捕時機。連續(xù)跟隨了多個路口之后,在新華道與衛(wèi)國路交叉口,正巧剛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這名男子拿出手機停車拍攝。見抓捕時機成熟,民警立即下車,迅速上前將該男子擒獲。
經審訊,這名男子對兩日前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并稱當時是由于著急送餐,外加當時正處于駕駛證被扣留期間,害怕報警后受到處罰,才選擇逃逸。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這名摩托車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持準駕第一、二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三類機動車中不得駕駛的機動車型;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僅造成財產損失3000元以下;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四項處罰合并執(zhí)行,該駕駛人應被處以罰款1400元,扣36分。(燕都融媒體記者吳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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