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女子“阿琴”因缺錢花,竟叫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兒“小夏”、讀小學四年級的女兒“小依”到友人住處陪酒,還任多名男客對女兒上下其手。
檢方調(diào)查,阿琴在2008年間因缺錢花,帶著就讀小五的小夏到新莊侯姓友人住處陪酒,并以1000元新臺幣代價任由侯男對小夏上下其手。2009年間,阿琴需錢,又找上侯男借款,她除邀請侯某到家中飲酒作樂外,還找來就讀小四的二女兒小依陪酒,讓侯男對女兒伸出“魔爪”。小夏、小依說,媽媽當時對她們說:“媽媽現(xiàn)在缺錢,可不可以幫媽媽的忙,等一下再買東西給你們吃!鼻叭眨卤钡貦z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這名離譜的媽媽起訴。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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