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溫州2月7日電 (記者 張茵 通訊員華萱)網(wǎng)絡時代剛剛普及時,曾有一句詼諧的話——“我們在電腦屏幕前互相交流時,也許在對面敲擊鍵盤的是一只狗”。溫州平陽的小周在現(xiàn)實生活中就遇見了一件類似的荒唐事,也許這就是網(wǎng)戀的代價。近日,溫州平陽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被告人白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2年9月,在杭州上大學的小周偶然在微信上加了一個名叫“Yoki”的網(wǎng)友,通過聊天,小周了解到Yoki真名叫“郭佳靜”,是寧波某大學學生。在小周的極力要求下,對方發(fā)來照片。
照片中的女生清純動人,小周覺得這完全符合他心中的夢中情人形象。情竇初開的小周認定這就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對Yoki發(fā)動了猛烈的攻勢,不久就確定了戀愛關系。
兩人經(jīng)常煲“電話粥”,感情不斷升溫,處在熱戀期的小周對女友百依百順。女友說,自己有個堂弟白某在杭州讀書,請小周幫忙照顧,后來小周和白某見了七八次面,還一起吃飯、看電影。
在隨后將近一年的時間里,女友陸續(xù)以買護膚品、買衣服、生活費、充話費等理由向小周要錢,共計15000元。
直到去年夏天,小周畢業(yè)后回到老家平陽縣水頭鎮(zhèn)工作。他和朋友說起女友的事,才被提醒肯定是遇上騙子了。小周隨即報警,2013年8月“女友”堂弟白某被抓獲歸案。
這時,淪陷在愛情中的小周才知道,和自己談了一年戀愛的女神就是白某。白某今年20歲,溫州文成人,說起當初怎么瞞天過海的,白某供述稱自己聲音稍微偽裝下就比較中性溫柔,電話里聽起來不會讓人起疑。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白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構成詐騙罪。鑒于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親屬已代為退賠違法所得,法院依法和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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