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站崗”使實際收益率打折扣
2014年12月27日一家城商行發(fā)行了一款收益率為6%的理財產品,一些客戶很快下手買入,然而該款產品募集期截止到2015年1月5日,直到1月6日起才開始計息,于是從12月27日到1月5日這段時間就屬于“資金站崗”期間,收益只能按銀行0.35%-0.42%的活期利息結算。有人會說,1月5日購買不就沒有這種問題了嗎?可是類似高收益理財產品很搶手,往往在開始發(fā)售的1-2天內便已售空,所以1月5日再去就只能空手而歸了。
這還不止,該款理財產品到期日為2015年4月3日,正值周五。據了解,很多銀行理財產品的到期日都是周五,這對客戶來說,顯然不是一件有利的事情。銀行周末很少發(fā)放新產品,而之前發(fā)售的理財產品有可能已經售空,客戶只能等到下一周再購買。此外,一些理財產品到期后實現(xiàn)T+1或T+2到賬,這段期間,就又產生了“資金站崗”的問題。
這款產品的投資期限為87天,然而前后可能大致要占據13天,總共就100天了。如果購買了5萬元,名義年化收益率為6%,收益為50000×6%×87÷365=715元,實際收益率為6%×87÷100=5.22%。這樣來看,你還覺得自己買的理財產品收益很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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