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迪:離婚所得不足丈夫資產(chǎn)1%
鄧文迪是“傳媒大亨”默多克的第三任妻子。默多克在與第二任妻子安娜·托芙離婚時支付了17億美元,損失慘重,堪稱“史上最貴的離婚案之一”。在和鄧文迪結(jié)婚之前,默多克就汲取了與其第二任妻子安娜·托芙時離婚時的“慘痛教訓”。因此在婚前,默多克把名下的主要資產(chǎn),特別是新聞集團股權都裝入了家族信托進行隔離保護。
2013年末,默多克正式結(jié)束與鄧文迪的14年婚姻。但是,離婚的鄧文迪僅獲兩套房產(chǎn)和讓兩個女兒成為870萬美金基金的受益人。結(jié)束第三次婚姻的默多克仍然坐擁超139億美元財產(chǎn)。
根據(jù)婚前和婚后協(xié)議,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不會影響上述兩家企業(yè)的管理權、所有權和繼承權。默多克通過家族信托基金控制這兩家企業(yè),主要受益人是他與前兩任妻子養(yǎng)育的四名子女。一旦默多克去世,圍繞家族信托基金在這兩家企業(yè)持有的大約38%帶投票權的股份如何處理,這四名子女擁有同等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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