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康長喜決定保衛(wèi)自己的店名 記者李嵐攝影
在鄭州經(jīng)營近3年的方大同胡辣湯店在鄭州有一定知名度。然而,這家胡辣湯連鎖企業(yè)因為和明星“撞名”,正在遭遇一場危機。去年5月,“方大同胡辣湯餐飲連鎖店”的老板康長喜突然收到香港知名歌手方大同委托律師發(fā)來的函,說他的商標對方大同本人構成了姓名權侵害。今年4月18日,經(jīng)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該商標屬于無效商標。眼見“方大同”的名號越來越響,康長喜對這一裁定結果難以接受,說自己當初在注冊商標時,根本不知道有個叫同樣名字的歌手。他決定通過法律手段來保住“方大同”的名號。
借勢“方”字頭給早餐店起名“方大同”
提起“方大同胡辣湯”商標被注銷一事,37歲的康長喜一臉愁容。他告訴大河報記者,他從小生長在周口商水縣胡吉鎮(zhèn)北康村三組。初中畢業(yè)后,因家里經(jīng)濟條件不好,便獨自跑到北京打工。當過裝修工、開過裝飾公司,后來,發(fā)現(xiàn)鄭州早餐賣胡辣湯的店比較火,尤其是帶“方”字頭的店,生意一家比一家好,比如方中山、方團結、方秀華等。
“我當時覺得,如果也開一家?guī)А健诸^的胡辣湯店,既能借勢,又圖個吉利,生意一定會火!笨甸L喜說,當時打定主意后,他就叫了幾個朋友,一起商議著起店名。第一個字“方”定下了,后面的兩個字叫啥呢?朋友說,人家方中山后面的兩個字是地名,咱不妨也找個地名,還得叫著響亮。
“鄰居家有個大哥叫大同,每次叫他的時候,都有一種親近感。給早餐店起名時,我就想到了這個名字。朋友說,叫大同挺好,叫起來不僅清脆響亮,此外大同也是一個地名,叫方大同與方中山差不多!笨甸L喜對自己的店名很是自豪,當然,這個店名也給他帶來了好運。他的第一家胡辣湯店,于2012年7月4日正式開業(yè),并在中原區(qū)工商局進行了注冊。在接下來的3年多時間里,他又一連開了12家連鎖店和一家直營店。
突然收到律師函,胡辣湯店老板有點蒙
康長喜認為,他目前已經(jīng)擁有14家門店,其中12家為加盟店,如果更換商標,會對加盟商產(chǎn)生信任危機,已簽署的合同將存在違約風險。對于顧客,一旦店名更換,盡管還是同樣的廚師同樣的味道,顧客仍會產(chǎn)生懷疑,認為餐廳已經(jīng)易主,味道已不是從前的味道,會出現(xiàn)短期客流量下滑。
被裁定損害他人的在先權利
鄭州“方大同”不服裁定決定起訴
評審委員會經(jīng)審理后認為,在案證據(jù)足以證明爭議商標申請日前,申請人方大同已經(jīng)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早于被申請人主張的其含有“方大同”的企業(yè)名稱的登記日期2012年6月前亦具有一定知名度。此外,申請人曾于爭議商標申請日前,在鄭州參加了2013民安北郡攬群星大型惠民關愛演唱會,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姓名及知名度理應知曉。爭議商標“方大同胡辣湯”完整包含了申請人姓名,被申請人未經(jīng)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中文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注冊商標,雖然指定使用的餐廳、茶館等服務與申請人方大同所知名的娛樂行業(yè)無直接關系,但其注冊客觀上利用了申請人的較高知名度,亦可能誤導公眾,認為申請人與其存在某種商業(yè)聯(lián)系,從而對申請人的姓名可能造成損害,因此,爭議商標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所指的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姓名權)之情形。依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該委裁定如下: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裁定書上顯示,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起訴。
康長喜說,他不會坐以待斃,即使有萬分之一的希望,他也會盡力保住自己的店名和注冊商標。下一步,他將通過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起訴。
網(wǎng)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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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張亮經(jīng)網(wǎng)友告知:一大學某餐廳內(nèi)標注“張亮麻辣燙”字樣的餐飲店擅用張亮和兒子天天的合影進行餐飲廣告宣傳。隨后,張亮方將涉嫌侵權方訴至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房山法院判定該餐飲店的經(jīng)營者構成對藝人張亮肖像權的侵犯,判決相關公司向張亮公開賠禮道歉。
2016年4月23日,該公司在報刊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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