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網(wǎng)訊 臨城縣新興煤礦是一家國有企業(yè),在2012年度未足額申報繳納稅款被地稅機關(guān)查處,最終補繳稅款、罰款和滯納金共計927668.80元。
按照年度工作計劃,臨城縣地稅稽查局于2012年12月對新興煤礦2009年度履行納稅義務(wù)情況進行了檢查。最終查實該單位少繳資源稅、企業(yè)所得稅和印花稅等426750.99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guān)規(guī)定,追繳該公司少繳的稅款,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稅款實際繳納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并對以上少繳稅款處以0.7倍的罰款。以上應(yīng)繳稅款426750.99元,滯納金204356.37元,罰款296561.44元,合計927668.80元已繳納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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