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把自己的幾張銀行卡讓別人用幾天刷刷“流水”,不但管吃管住,最后還按照“流水”比例發(fā)放“手續(xù)費”,這樣的“好事”如果落到你的頭上,你干不干?天上不會掉餡餅,一般人都會考慮一下這里面的風(fēng)險,可石家莊一男子李某卻覺得這是個來錢快的好法子,將自己名下的幾張銀行卡送到江蘇徐州交由犯罪分子刷了110余萬元的“流水”,拿著1萬余元的“酬勞”返回石家莊沒幾天,就被裕華警方抓獲歸案。
4月21日晚,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裕興刑警中隊按照上級指令,對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的嫌疑人進行抓捕。中隊長劉飛組織警力,在裕華區(qū)一城中村的出租房內(nèi)將嫌疑人李某成功抓獲,并從其住處起獲銀行卡等作案工具。
據(jù)李某交代,今年4月上旬,他在住處用手機上網(wǎng)時,看到有網(wǎng)友在一款聊天軟件中發(fā)布“招聘”廣告,大意是“刷銀行卡流水,每刷1萬元可以掙到100元”,正愁沒有收入的李某動了心,與這名網(wǎng)友聯(lián)系得知對方要借用自己的卡幫助境外賭博資金“中轉(zhuǎn)”,李某覺得這錢可以掙,就帶著自己的6張銀行卡于4月13日趕到了江蘇徐州某賓館,并將銀行卡、手機、支付密碼等一股腦交給了對方派來的一名男子。兩天“操作”過后,男子將上述物品歸還給了李某,并按照110多萬元的“流水”總額給了他一萬多元的費用。4月16日,李某乘坐火車返回石家莊,并將掙來的錢用于日常開銷。
本以為在外地刷“流水”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天網(wǎng)恢恢,李某很快就被警方抓獲。
經(jīng)進一步審訊,李某還交代了其于2020年3月份開始與呂某某等人通過網(wǎng)絡(luò)非法收購包括銀行卡、手機卡、U盾等在內(nèi)的“套裝”,而后再交由其“上家”使用。因為與“上家”有了矛盾,收購倒賣銀行卡的“生意”干了4個來月就做不下去了,幾人只得分道揚鑣。其間,李某也干過一些別的工作,但都沒掙到錢,本以為幫人刷刷“流水”是個來錢的好路子,沒想到剛干一次就落了網(wǎng)。
根據(jù)李某的指認,裕興刑警中隊辦案民警快速出擊,在石家莊市正定縣某小區(qū)內(nèi)將呂某某抓獲,并在其住處搜到了多人名下的各類銀行卡118張及配套的手機卡、U盾等。據(jù)呂某某交代,這些都是他去年收購來的,本來是要賣出去掙差價,因為與“上家”鬧掰了,又沒有其他渠道出售,就只好先放置了起來。
目前,李某、呂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燕都融媒體記者張培培)
來源:燕趙都市報相關(guān)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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