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wǎng)5月4日訊(記者焦磊)今天,從棗強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檢察院提起的被告聶某某、萬某某、趙某某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棗強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據(jù)悉,三被告違反國家規(guī)定,生產、銷售假藥,嚴重侵害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是衡水市食藥領域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聶某某生產名為復方關節(jié)炎膠囊、定喘膠囊的假藥,并偽造商標及食藥批號,欺騙廣大人民群眾,銷售假藥復方關節(jié)炎膠囊、定喘膠囊,及未注明名稱的假藥共計8萬余瓶,銷售金額達160余萬元,銷售涉及28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被告萬某某在聶某某處訂購復方關節(jié)炎膠囊、定喘膠囊,銷售量達3000多瓶,銷售金額達6萬余元。被告趙某某在聶某某處訂購復方關節(jié)炎膠囊、定喘膠囊1000余瓶,銷售金額達2萬多元。上述三被告所生產、銷售的假藥,案發(fā)后已被公安機關部分扣押收回。聶某某、萬某某、趙某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guī)生產、銷售假藥,應當以生產、銷售假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三被告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多數(shù)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權。檢察機關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消除危險、賠禮道歉,并主張對其進行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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