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邯鄲市人大常委會舉行《邯鄲市市政設施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fā)布會。
據悉,《邯鄲市市政設施條例》已經2017年8月25日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準,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同志介紹,《條例》內容包括總則、市政設施規(guī)劃建設、市政設施養(yǎng)護維修、市政設施日常管理、市政設施移交、法律責任、附則等共七章五十二條,緊密結合市政設施管理實際,對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的養(yǎng)護維修,占道、破路許可管理,超限車輛在城市道路通行,橋下空間管理,市政設施移交等重點、難點問題做了詳細規(guī)定。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提高邯鄲市城市管理水平,加強市政設施的建設、管理與保護將起到重要作用。(記者冀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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