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都市報記者 霍鋼杰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節(jié)眼看又要來臨,不少人又開始準備“剁手”了,然而與此同時,各種有關網(wǎng)絡購物的糾紛也不斷增多。省會紀女士想趁“雙十一”在網(wǎng)上買雙鞋,卻被客服告知預售商品不退定金不支持更換。對此,律師提醒,定金可以不退,但不支持退換貨不合理。
預售商品不退定金 且不能更換
近日,省會居民紀女士在通過電商平臺購物時,被某品牌店的客服告知“預售商品不能退換”。按照該店客服的說法,預售商品除了不能退定金之外,還不支持更換款式、顏色和尺碼。
紀女士告訴記者,在10月下旬,他想要給家里的老人買一雙鞋子,于是就通過某電商平臺尋找合適的產品。經過一番比較,紀女士最終看上了某品牌的一雙休閑鞋,并且對這雙鞋的各方面都很滿意。臨下單之前,紀女士發(fā)現(xiàn),原來的“立即購買”、“加入購物車”變成了“立即付定金”!澳请p鞋的定金是45塊錢,最后付款的時候可以當90塊錢用,但是在支付定金的時候,需要先同意一個定金不退的規(guī)則”。
按照上述定金不退的規(guī)則,一旦買家拍下了某件預售商品,即使事后后悔不想買了,已支付的定金也不能退回;如果超過了尾款付款時間未支付,系統(tǒng)同樣會關閉訂單,定金也不退。不退定金并沒有太影響紀女士的購物決心,“我不是盲目亂買,只要東西合適就根本不需要退定金!彪m然這么說,但是由于擔心鞋子的肥瘦不合適,紀女士還是詢問了客服不合適的時候是否可以更換。
然而,客服的回答讓她大感意外?头藛T告知紀女士:網(wǎng)絡平臺預售的商品,不能更改款式、顏色、尺碼,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不能退定金。更讓紀女士不能接受的是,即使是同款的商品,商家也不接受更換尺碼!巴淮a的鞋子也有大有小,萬一我買的鞋子肥瘦不合適,又不能換,那不就白花了錢嗎?”最終,由于擔心鞋子肥瘦不合適,紀女士并沒有購買這家的商品。
定金可以不退,但不支持退換貨不合理
針對紀女士的遭遇,記者咨詢了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的錢程律師。錢律師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定金”存在的意義基本上就是為了確保當事雙方能夠履行約定或合同,如果因為給付定金方的原因導致約定無法履行,定金是可以不退的。錢律師進一步解釋說,如果是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至于該店客服人員所說的產品不能更換款式、顏色以及尺碼的約定,錢律師認為是不太合理的。錢律師表示,新消法明確規(guī)定,只有明顯不適宜二次銷售或性質不適合退貨的商品(例如定制產品、鮮活易腐產品以及數(shù)字化商品等)才不屬于無理由退貨范疇。從商品性質上來講,預售商品的種類比較復雜,“一刀切”統(tǒng)統(tǒng)不接受退換的做法,明顯不太合理。
另外,記者查詢新消法之后得知,除以上幾類商品外,其他根據(jù)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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