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計劃:各試點學校自主招生人數(shù)不超過年度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0%,2017年各試點學校自主招生計劃為:石家莊市第一中學100人、石家莊市第二中學100人、河北正定中學100人、河北辛集中學90人、石家莊實驗中學70人、石家莊第二實驗中學60人、石家莊市第十五中學30人、河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55人、石家莊外國語學校40人、石家莊市第六中學60人、石家莊市第十二中學40人、石家莊市第十三中學21人、石家莊市第二十中學80人、石家莊市第二十二中學50人、石家莊市第三十八中學25人、石家莊市第四十二中學30人。
招生范圍:自主招生試點學校招生范圍按照試點學校原招生范圍確定:石家莊市第一中學、石家莊市第二中學、石家莊市第十五中學、河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石家莊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市第二十二中學等6所學校自主招生范圍為新華區(qū)、橋西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初三應屆畢業(yè)生;河北正定中學、河北辛集中學、石家莊實驗中學、石家莊第二實驗中學等4所學校自主招生范圍為除新華區(qū)、橋西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之外各縣(市)、區(qū)的初三應屆畢業(yè)生;石家莊市第六中學、石家莊市第四十二中學自主招生范圍為80%的新華區(qū)、橋西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初三應屆畢業(yè)生,20%的其他縣(市)、區(qū)初三應屆畢業(yè)生;石家莊市第十二中學、石家莊市第二十中學自主招生范圍為90%的新華區(qū)、橋西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初三應屆畢業(yè)生,10%的其他縣(市)、區(qū)初三應屆畢業(yè)生;石家莊市第十三中學、石家莊市第三十八中學自主招生范圍為新華區(qū)、橋西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初三應屆藝術類畢業(yè)生(書法生)。
報名條件:1.應屆初中畢業(yè)學生且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不少于3個“A”,并不得有“D”的方可報名;2.報名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品學兼優(yōu),或在某一學科、某一領域(如創(chuàng)新發(fā)明、信息技術、自然科學、文學創(chuàng)作等)具有明顯的學習潛質或才能。3.所有參加自主招生學生必須參加全省統(tǒng)一中考。
招生時間:自主招生工作時間為6月1日至中考填報志愿前,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6月1日至6月20日之前,市教育局公布試點學校自主招生方案;第二階段為中考結束后至中考成績公布前,試點學校開展自主招生報名與資格審查、測試與面試、確定名單、公示工作;第三階段為中考成績公布后至中考填報志愿前,各試點學校開展自主招生錄取工作。
選拔錄取: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6月23日—24日,考生從石家莊市教育局官方網(wǎng)站(http://www.sjy.net.cn/)登錄“石家莊市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報名服務平臺”,根據(jù)報考條件選擇一所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試點學校進行報名。
自主招生報名形式由自主招生試點學校自行確定。報名形式可分為兩種,一是學生自薦,學生可登陸自主招生報名服務平臺報名,按照試點學校要求,提供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及獲獎、特長等證明材料,由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二是校長推薦,由初中學校校長實名推薦,推薦的學生數(shù)量由招生學校確定。校長推薦的考生也要登陸自主招生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提供相應推薦材料。所有網(wǎng)上報名考生材料經(jīng)試點學校審查后,按照自主招生計劃數(shù)與擬入圍名單1:3的比例確定參加測試資格。
(二)測試與面試
自主招生測試全市統(tǒng)一安排時間,于6月27日上午9:00—11:00在各試點學校進行。
測試試卷考察內(nèi)容為兩科,從語文、數(shù)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政治任選兩個單科內(nèi)容。石家莊市第十五中學、石家莊市第六中學、石家莊市第十二中學、石家莊市第十三中學、石家莊市第二十中學、石家莊市第二十二中學、石家莊市第三十八中學等7所學?蛇M行特長評定。面試考察:面試時間安排在6月27日至6月28日之間,具體時間由試點學校確定。
(三)招生錄取
試點學校依據(jù)測試、面試等情況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中考成績公布后,自主招生學生中考成績高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且達到試點學校確定的學校自主招生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后,試點學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錄取,學生不需填報中考志愿。被正式錄取的考生應在中考填報志愿前到被錄取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xù),享受統(tǒng)招生待遇。錄取結束后,試點學校將自主招生正式錄取名單(含考生姓名、初中畢業(yè)學校、身份證號、中考考生號等)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和市考試院中考科備案。若試點學校自主招生人數(shù)不足年度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0%,剩余招生名額將轉錄為統(tǒng)招生。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考生填報的中考志愿錄取。對于連續(xù)兩年完不成自主招生計劃的試點學校,按照未完成招生數(shù)量核減次年自主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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