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縱深:您是怎樣走上對日索賠這條道路,并且堅持20年的?
童增:1990年,我受“東歐各國重提戰(zhàn)爭賠償要求”的消息啟發(fā),覺得中國也可對日提出賠償要求。我首先起草了一份對日索賠萬言書,在全國兩會期間到代表駐地去,找代表提議案。媒體報道之后,受害者才知道有“個人索賠”這一權利,來找我的受害者太多了,正是這種民意推動著我堅持了20多年。
新聞縱深:為什么在日本的訴訟都失敗了?
童增:多年來日本政府不承認戰(zhàn)爭責任,掩蓋歷史,日本政府官員還多次參拜靖國神社,從而造成整個日本社會都不能正視歷史,感覺自己是受害者,懷疑甚至無視侵略中國造成的這么多的屠殺案子。
由此,在日本打官司,法官自身就沒有這種記憶,他們從感情上,從歷史認識上,不可能公正判決。最終判我們敗訴的理由,是1972年《中日聯(lián)合聲明》中國政府放棄戰(zhàn)爭賠償要求的條款,日方認為其中包括個人賠償。事實上,中國外交部曾多次予以駁斥,日本這種解釋是片面的、非法的、無效的。
新聞縱深:為什么還要堅持到國內起訴?
童增:在國內起訴,是有國際法和國內法依據的。而堅持起訴,則是要盡到國際義務,是為了戰(zhàn)爭悲劇不再重演,維護二戰(zhàn)戰(zhàn)后和平秩序,捍衛(wèi)二戰(zhàn)勝利成果,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國內法院應該按照法律,依據事實,為解決二戰(zhàn)遺留問題提供可借鑒的判例。
相反,如果一方錯了,而另一方只是原諒,不進行索賠,那可能就縱容了日本軍國主義復活,就縱容日本更加無所顧忌參拜靖國神社,更加篡改歷史,因此,我們拿起法律武器討公道,實際上是給日本一個贖罪的機會,而不是為了制造仇恨。
新聞縱深:有人認為,在國內起訴,有關戰(zhàn)爭索賠的法律并不完善,您能分析下訴訟的前景嗎?
童增:任何公民都有要求法院立案并公正審判的權利,一國政府在他國成為被告,并不鮮見。作為二戰(zhàn)遺留問題,中國受害者的權利更應該得到法律保護,我想法院會依據法律立案并進行公正判決的。
而今,戰(zhàn)后將滿70年,日本政府仍沒有謝罪賠償,親歷和見證的一代人已所剩無幾,我們不應該讓他們帶著遺憾離去。當前的對日訴訟已經露出曙光,我們的法治在不斷完善,國內法院在對日索賠訴訟案件方面的進展,讓受害者們看到了希望。
至于中日關系好壞與否,跟對日索賠訴訟沒有關系,因為這是當年日軍犯下的暴行。對日訴訟針對的不是日本的和平居民,而是針對當年的暴行,正視歷史才能世代友好,因此不應受到中日關系好壞的影響。 采訪/河北日報、河北網記者 董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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