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曾用名”等不用再開證明了
“公民出生日期證明”、“公民戶籍所在地住址證明”、“住址變動情況證明”、“公民曾用名證明”……今后,邢臺市民再也不用為開具這樣的證明材料發(fā)愁了。近日,邢臺市政府以邢政字〔2017〕34號文件形式,向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發(fā)布了《關于取消一批民生領域證明材料的決定》,“決定取消市、縣政府相關部門要求群眾提供的73項民生領域證明材料”。
《決定》附取消的民生領域證明材料清單。其中,涉及中(高)考考試加分、醫(yī)療費用報銷、住房貸款、公積金提取、民辦幼兒園等事項,證明單位涉及教育、公積金管理、行政審批等十幾個部門(機構)!叭∠蟮霓k理方式”改為可根據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等有效證件認定的有35項,改為單位間、單位內部借助相關信息共享而予以核實的有21項,因無明確政策文件依據而“精簡材料,不再需要”、“不再出具”的有11項,可憑個人聲明或書面承諾作證的6項。
《決定》要求,對已取消的這73項證明材料,市、縣政府相關部門一律不得再要求辦事群眾提供,對本市已取消但省級或外地部門仍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市、縣政府相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居委會)可本著實事求是、方便群眾的原則繼續(xù)開具;嚴禁市、縣政府相關部門將已取消的證明材料以變相設置門檻或變更證明名稱等形式繼續(xù)要求群眾提供,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清理規(guī)范證明材料工作開展專項督查;今后,凡能通過有效證照證明、申請人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提交相關協(xié)議或部門間信息共享作證的,一律不得再向群眾索取相關證明材料。(記者孫瑞超)
邢臺取消73項民生領域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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