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王峻峰 通訊員焦強)日前,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爭創(chuàng)國家、省政府質量獎項的活動方案》,以此激勵全市企事業(yè)單位積極爭創(chuàng)國家、省政府設立的質量獎項,以質量品牌引領省會經濟向高水平邁進。
方案獎勵的范圍是石家莊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獎勵對象分別是獲得中國質量獎和省政府質量獎的單位和個人;獲得全國或全省知名品牌創(chuàng)建示范區(qū)的單位;獲得省名牌產品、省服務名牌的單位。
方案提出,對首獲“中國質量獎”的單位,授予市長特別獎,并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對首獲“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首獲“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獲“河北省政府質量獎(個人獎)”的個人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首獲“全國知名品牌創(chuàng)建示范區(qū)”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首獲“河北省知名品牌創(chuàng)建示范區(qū)”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獲“河北省名牌產品”的單位,給予每個產品10萬元獎勵;對首獲“河北省服務名牌”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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