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高速公路項目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將提高。日前,《石家莊市高速公路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出臺,今后,石家莊市高速公路項目征收集體土地時,被征地農民社保費按征地區(qū)片價13%的標準繳納;對于違法建筑和超期臨時建筑,應依法拆除,原則上不予補償。
《辦法》指出,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征地區(qū)片價的通知》(冀政發(fā)〔2015〕28號)執(zhí)行。被征地農民社保費按征地區(qū)片價13%的標準繳納,各有關縣(市)、區(qū)現執(zhí)行標準低于13%的按現標準執(zhí)行。對此,市交通局有關負責人指出,“被征地農民社保費按征地區(qū)片價13%的標準繳納”較之前的標準提高了3個百分點,使石家莊市范圍內的高速公路項目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得到了提高。
涉及集體土地的補償還包括,征收集體土地的房屋以及青苗、附著物的補償。尤其對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標準做了明確:居民住宅,經評估單位評估后給予貨幣補償,由轄區(qū)政府通過所在村委會進行補償安置,中心城區(qū)(橋西區(qū)、新華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居民的搬遷費應按照房屋拆遷面積每平方米補助20元,臨時安置費按房屋拆遷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25元、計發(fā)期6個月,涉及各縣(市)、區(qū)的應按照各自補償標準執(zhí)行;拆遷集體土地上的經營性用房(企業(yè)),經評估單位評估后給予貨幣補償,原則上不予安置。
《辦法》對臨時建筑、臨時占地的補償標準進行了規(guī)定!掇k法》規(guī)定,對經轄區(qū)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使用時間未超過規(guī)定期限的臨時建筑,經評估單位評估后給予補償。對于違法建筑和超期臨時建筑,應依法拆除,原則上不予補償。臨時占地(含便道、存土場、料場等)青苗補償按占用時農作物的產值計算,占用一季補償一季,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占地期滿,由用地單位負責復耕。對項目沿線涉及的機耕路、邊角地按臨時占地補償標準給予補償,邊角地可作為項目綠化用地長期租用。
此外,《辦法》還對征收國有土地及建筑物、公共設施等補償標準進行明確。(記者 宋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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