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不得額外收取暖費
定保教費也得先備案
從桃城區(qū)發(fā)改委獲悉,《河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三章第十七條規(guī)定: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成本包括: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yè)務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或房屋租賃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含購置幼兒活動的娛樂設施,幼教圖書、教具等費用)、防暑取暖費;衛(wèi)生保健、幼兒活動和學習生活用品費用(包括幼兒教育必備的幼兒畫冊、操作材料、玩具及耗材,床及床上統(tǒng)一配備的床墊、床單、被罩用品,日常洗漱、衛(wèi)生用品等費用);其他正常辦園費用支出等。
第十六條規(guī)定: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實行備案制管理。具體標準由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并結合當地經濟發(fā)展水平、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報與辦學審批機關同級的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執(zhí)行。
根據規(guī)定,民辦幼兒園保教費要向物價部門備案,不得額外收取暖費、空調費、設備購置費等費用,若是額外收書費,應秉承家長自愿原則收取,不得強制。其所定保教費應在每學年秋季開學前完成收費備案,原則上一個學年內不得變動。因成本變化很大確需變動的,所調數額不能超過備案額度,并需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教育部門備案后執(zhí)行。
為孩子只好“被自愿”
敢怒不敢言
“我們都覺得幼兒園是亂收費,都不想交?刹唤坏脑,萬一老師以后‘整’孩子,對孩子影響會很大的。我們很多家長也討論這事,可都是敢怒不敢言。”很多家長都說,自己是“被自愿”交費的,都是為了孩子,怕不交費,孩子會在幼兒園里“挨整”。
對此,律師介紹,一般來講,亂收費就是沒有法定的要求,或是沒有基于合同的義務,沒理由的收錢。其本質是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一種行為。
敢明目張膽亂收費
是瞅準了有空子可鉆
據了解,多個幼兒園敢于明目張膽違規(guī)亂收費,是瞅準了相關規(guī)定有空子可鉆。如目前沒有出臺對幼兒園保教費不備案的處罰措施,部分幼兒園就不去相關部門備案。有的備案時將保教費定一個較高數額,給以后中途隨意漲價留下借口。很多幼兒園明知不能額外收取暖費等費用,在讓家長們交錢后不給開收據。這樣,家長即便想去舉報,也沒有證據。有的幼兒園則是給開了收據,但上面也不寫取暖費。
采訪中,提高幼兒教師素質、加強對幼兒園的監(jiān)管,是每一個家長的呼聲。
有家長表示,雖然市場價格早已放開,但是物價部門因此就放任不管,更不能以家長不敢舉報,或是沒有證據舉報為借口,不聞不問。這是在縱容亂收費。當年國家發(fā)改委宣布放開市場價格時,就同時強調了要加強監(jiān)管。一個職能部門若是真想加強對幼兒園的,整治秩序,相信再難也能做得到。(李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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