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韓孟春、謝園園)不到3個月三次以租車為名,將租來的車抵押,進行合同詐騙,經任丘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任丘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2014年4月3日,王某以租車為名,在王某丁經營的任丘市順通汽車租賃店租賃京P號牌、價值85000元的豐田凱美瑞轎車一輛,然后又以60000元的價格抵押給李某甲,并將抵押款大部分揮霍。后王某丁在他處發(fā)現(xiàn)該車,遂用備用鑰匙將車開走。
同年5月14日,王某再以租車為名,在王某丙經營的任丘市長隆汽車租賃部租賃冀J號牌、價值131282元的白色雪鐵龍C4L轎車一輛,欲以30000元的價格再次抵押給李某甲,被李某甲扣留用以替換被王某丁開走的凱美瑞轎車。2014年9月19日,車輛經公安機關返還王某丙及該車車主潘某。
同年6月27日,王某又以租車為名,在孟某經營的任丘市永達汽車租賃部租賃冀J號牌、價值141000元的黑色奧迪A6L轎車一輛后,以30000元的價格抵押給李某乙。李某乙扣除利息1500元,實際交付王某28500元,此款部分被王某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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